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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牌中心基本运行管理

发布日期:2019-07-02   发布人:   访问次数:

       本研究中心设置基地主任一名,由学部主任担任;设置湖北文化品牌研究所、湖北工商品牌研究所、湖北媒介品牌研究、品牌评估与法律保护研究所共四个分支研究机构。各研究所所长及顾问以基地主任指派、邀请、推荐或申请人自荐四种方式产生。

       研究基地设基地办公室为常设行政机构执行研究中心的有关决议,处理有关日常事务。设办公室主任一名,秘书若干,由基地主任指派。

      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学术委员会为研究基地的审批和指导机构。